液貨船貨物處所船舶通風系統(tǒng)的附加要求有哪些?
來源:www.jsjcb.com發(fā)布時間:2020-05-14
公約要求:液貨泵艙應采用機械通風,從通風機排出的氣體應引至開敞甲板上的安全地點。這些艙室的通風能力應足以極大限度降低可燃蒸氣聚集的可能性。換氣次數(shù)應至少為每小時20次,根據(jù)該處所的總?cè)莘e確定。通風管道的布置應使該處所的所有空間均能得到有效通風。應采用抽吸式通風并使用無火星型風機。某型油船泵艙通風系統(tǒng),泵艙采用的是機械通風,通風機的氣體排出點為艇甲板之上的開敞處所,采用足夠流量、足夠面積的通風管道以滿足凈容積為2106.6m的泵艙的每小時換氣20次的要求。該通風機采用的是無火星型風機,防爆等級EXDIIBT4,防護等級IP56,以上布置完全滿足公約要求。另外公約還要求液貨船泵艙的通風應與艙內(nèi)的照明(不包括應急照明)進行聯(lián)鎖,在開啟照明時即開始通風;通風系統(tǒng)失靈不應使照明熄滅:液貨泵艙(機艙)的天窗應為鋼質(zhì),不得鑲有玻璃,并應能在泵艙(機艙)外部予以關(guān)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