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通風系統的要求
來源:www.jsjcb.com發布時間:2021-03-16
(1)通風管不得通過艙壁甲板以下的水密艙室
(2)在開敞的干舷甲板和后升高甲板以及開敞的上層建筑甲板上的通風筒,通往干舷甲板或封閉上層建筑甲板以下的處所時,應有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的接管,其結構堅固并與甲板有效地連接,如果通風筒甲板接管的高度超過900mm時則應有適當的加強支撐
(3)通過非封閉的上層建筑的通風筒,應在干舷上有堅固結構的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的接管
(4)機器處所應有足夠的通風,以保證其中的機器或鍋爐在所有氣候包括惡劣氣候條件下全功率運轉時,該處有足夠的空氣供應,從而確保工作人員的安全和舒適以及機器的運轉。
(5)所有鍋爐自然通風用的風斗,應具有能將風斗轉至任何所需位置并能加以固定的轉動裝置
(6)通風頭應設在開敞甲板上,并盡量遠離排氣管口、天窗和升降口等處
(7)通風系統還應滿足防火方面的規定。
(2)在開敞的干舷甲板和后升高甲板以及開敞的上層建筑甲板上的通風筒,通往干舷甲板或封閉上層建筑甲板以下的處所時,應有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的接管,其結構堅固并與甲板有效地連接,如果通風筒甲板接管的高度超過900mm時則應有適當的加強支撐
(3)通過非封閉的上層建筑的通風筒,應在干舷上有堅固結構的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的接管
(4)機器處所應有足夠的通風,以保證其中的機器或鍋爐在所有氣候包括惡劣氣候條件下全功率運轉時,該處有足夠的空氣供應,從而確保工作人員的安全和舒適以及機器的運轉。
(5)所有鍋爐自然通風用的風斗,應具有能將風斗轉至任何所需位置并能加以固定的轉動裝置
(6)通風頭應設在開敞甲板上,并盡量遠離排氣管口、天窗和升降口等處
(7)通風系統還應滿足防火方面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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